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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时寒冰 发表于 2008-4-30 11:40:00
 

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时寒冰

    4月29日,神秘资金联手展开拯救大兵宏达计划,在短短的十分钟时间,将100多万手封住跌停的卖单全部吃掉,并一口气拉到接近涨停板位置。
    期间,有朋友打电话给我,问是否可跟进一把,我建议他想想为拯救大兵雷恩牺牲了多少士兵的生命。
    4月29日,当统计数据出来,拯救者便痛苦地发现,自己惨遭暗算,拯救计划只是为大小非减持做了嫁衣。
    当天的交易数据显示:买入宏达股份的前五名席位均是券商营业部。而卖出的席位前五名除天风证券成都走马街营业部外,其余都是“机构专用”席位,卖出量在2亿元到6.3亿元。
    其中,卖出金额最大的天风证券成都走马街营业部,和宏达股份所在地有说不清的渊源关系,其卖出金额达到6亿多元。
    上海证券交易所当天的监控中发现,宏达股份两个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账户,在当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了751.36万股和696.23万股,减持数量占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了1.46%和1.35%,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宏达股份在这个最关键的时刻减持对拯救它的神秘资金的打击是致命的——如果宏达股份自己的大小非都不再看好未来,谁还有理由继续增持?这无异于百万空单从天而降。
    4月30日,宏达股份开盘即跌停板。尽管神秘资金仍在挣扎,但已经非常悲壮——被拯救的大兵雷恩在向他们开枪。
    大小非低廉的持仓成本是他们急于套现的动力所在,这种源于制度的不公是这个市场高度畸形的一个缩影。想想当初,那些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给流通股股东造成国有资金流失的双簧是多么的具有欺骗性,这种制度的不合理为对流通股的打劫早已埋下了隐患。
    这种畸形制度下的拯救行为,所冒的风险可想而知。
    这是一次惨痛的教训。
    遗憾的是,类似的这种陷阱是弱势的散户投资者很难真正避免的,同样因为制度本身的缺
陷。
    宏达股份违规减持发生后,上证所根据相关规则,对上述两名“大小非”股东,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做出了如下处理:
  对这两名“大小非”股东,即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对这两名“大小非”股东账户进行限制交易处罚,4月30日起一个月内限制这两个账户在宏达股份上的卖出交易。同时,上证所已提请中国证监会继续对其查处,并对宏达股份的交易情况严格监控,对任何异常交易行为将依据规定及时处理。
    这两名“大小非”股东,通过冒险,通过看起来很不厚道的方式完成了套现,实现了落袋为安,而在现行的游戏规则下,他们深知自己不会受到多大的惩罚。
    制度畸形若此,投资者保护自己的力量还不足,还有什么胆量跟人去赌?又有什么力量去拯救别人——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私募基金,都如此。
    另外,我提点建议,投资A股应该多考虑些“中国特色”,这种特色有时候显得非常BT,比如,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国内油企可能反而受伤,尤其在通胀压力下,ZF会控制油价,油企利润往往大幅下降,国际油价涨得越厉害,利润下降越严重;而在国际油价大跌的时候,国内油价往往迟迟不调整,国内油企反而从中不断牟取暴利,国际油价下跌越多,差价越大,油企赚钱越多。很BT,但是很现实。当然,还有更BT的,有的企业在盈利的时候,股价长期低迷,一旦宣布亏损,像吃了兴奋剂一样的拉升。机构主力的逆势而为,甚至没有任何制度障碍!
    还是那句老话,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
    股市上涨让大家可以宽点心了,祝愿大家早日解脱!祝愿大家五一节快乐!
            写于208年4月30日上午

上一篇:经济学家帮开发商鼓吹的真相

  • 标签:宏达 拯救 暗算 时寒冰 

  •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咖啡客(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4 16:27:00
    咖啡客(游客)宏达的两个大小非是中国股市的英雄,其实真正应该反省的是管理层,如果管理层敢于用经济处罚两个大小非,那么,他们也许可以起诉管理层违背契约。

    大小非为什么不能自由减持?大家可以扪心自问?如果你们觉得中国的股票价格不高,你们为什么怕大小非减持?你们怕是因为你们自己都不相信中国的股票的价格值那么多。你们心虚。你们被以前那些机构骗进了股市,而且一直被忽悠着不知逃跑,才造成了被套。

    如果真的觉得中国的股票值得现在的价格,那么大小非减持,你们搞好买进。股票如果被低估,买进就是时候。

    这次,权力层被某些利益群体胁迫,又搞了政策市,维持了泡沫,这才是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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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鱼目混珠(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4 13:10:00
    鱼目混珠(游客)市埸是有一个规则、真金和镀金不能没有区别!表面尽管雷同、但镀金不能卖真金同价、否则就是欺骗!现在大小非鱼目混珠真假不分、为何不把底公开让大家决定!!!凡是参与的必须公报清楚!不能象现在一样假的电镀包装的比真的都好、真假又混在一齐、这样的规则是社会资金的巨大浪费、制订的方案不把钱集中到好的企业好的经营者手中、就是一种失败倒退!当发现制定的规则有严重问题时、!必须及时修正!否则就不是实事求是!与时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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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爱你在7天(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4 12:50:00
    爱你在7天(游客)
    以下引用长歌当哭(游客)在2008-5-4 10:53:00发表的评论:
    印花税调了,
    现在应该是降低券商佣金的时候了!!!

    你这种人成不了什么大使!建议你不要在这里来丢人献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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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普通的中国人(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4 11:45:00
    普通的中国人(游客)我是宏达的受害者,中国zf就应该把宏达的大小非,重罚,因为,他们是一个敢违返玩法第一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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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长歌当哭(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4 10:53:00
    长歌当哭(游客)印花税调了,
    现在应该是降低券商佣金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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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哑巴(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4 7:57:00
    哑巴(游客)好一个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损失之惨,代价之大,教训之深。
    制度的缺失造就了这悲惨现象。
    制度的缺失造就了“农夫与蛇”一幕的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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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推荐博客(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 21:32:00
    推荐博客(游客)前天发现了这个股评博客,写得挺好,大家有时间看一看,博址:sxshensg.blog.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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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咖啡客(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 18:02:00
    咖啡客(游客)宏达股份“大小非”违规减持事件的法律思考

    广东国慧律师事务所 刘敏律师



    事件经过



    宏达股份股价在2008年4月29日从1亿多股天量封单跌停到接近涨停报收,半小时左右实现惊天大逆转,中国股市十多年难得一遇的这一奇观,令股民们目瞪口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竟然有一“大非”和一“小非”在当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的减持比例分别达到了1.46%和1.35%,违反了证监会几天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中减持不得超过1%的规定。



    为何两“大小非”完全不把证监会的《指导意见》放在眼里?难道他们不怕受到处罚?



    两“大小非”会不会起诉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迅速作出反应,次日公开谴责两“大小非”,并决定限制两公司账户从4月30日至5月28日对宏达股份的卖出交易,并称已提请证监会对该事件继续查处。



    上交所的公开谴责应列入道德审判之列,对两“大小非”不顾证监会对稳定股市的一片苦心而“违规”减持的“不道德”行为,上交所作出公开谴责很正常,但限制两“大小非”的卖出交易,有关报道未见上交所提示法律依据或合同依据何在,两“大小非”会不会较真起诉上交所?



    证监会能否处罚悍然摸老虎屁股两“大小非”?其他“大小非”效法时怎么办?



    这是市场给证监会出的一道相当棘手的题。



    正常情况下,既然是违反《指导意见》,那么按《指导意见》处理就是了,要命的是,《指导意见》偏偏没有规定对违反该意见的行为的处理办法,《指导意见》这一致命软肋在其发布当晚即已被知名评论人士时寒冰指出。故证监会无法按照《指导意见》处罚两“大小非”。



    即使证监会马上推出补救措施,出台带处罚条款的文件,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也不能处罚发生在补救措施出台前的宏达股份两“大小非”。



    莫非这是证监会的疏忽?非也,证监会没混帐到这种程度,其实这正是证监会的难处。



    股权分置改革,就是非流通股股东(即“大小非”)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对价,以换取其所持的非流通股在未来某一时点后可以完全不受限制流通的权利。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已成为“大小非”与流通股股东之间达成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证监会并无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无权干预、阻止该合同的履行,也无权对该合同的履行加以某种限制。



    上证指数半年内遭腰斩,投资者信心濒临崩溃,“大小非”减持被认为是最重要原因之一,要求出台包括限制“大小非”减持在内的救市措施的呼声日高。



    证监会并非不想限制“大小非”减持,但怎么限制?限制就是对当事人达成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干预,说白了就是撕毁合同,是违法行为。用许小年教授的说法,就是球踢到一半某方落后的时候,裁判员说要改变游戏规则。



    我且冒昧揣测一下《指导意见》的出台过程:



    考虑到限制“大小非”减持符合除“大小非”以外的其他A股投资者的利益,考虑到限制“大小非”减持可以为A股市场止泻,符合更高层稳定金融市场的要求,考虑到中国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法治国家,顾不上限制是否会构成对合同的干预了,为了大局,就委屈一下“大小非”吧,反正“大小非”的持股成本跟市场股价相比根本可以忽略不计,就制定限制“大小非”减持的规定吧。



    问题又来了:既然要制定规定,肯定得有违规的处罚条款,否则,岂不是废纸一张?可翻遍法律典籍,似乎找不到设立处罚条款的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除上述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证监会的立法(广义上的立法)权限只能制定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交易,已由《证券法》规范之,不属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之列,故证监会制定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只能在《证券法》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可《证券法》并没有“大小非”违规减持行为的处罚规定。



    再三权衡之下,只好出台了没有违反了该怎么办的《指导意见》,文件标题不用“规定”、“办法”之类的术语,跟证监会出台此文件的底气本来就不足有一定关系。



    可能有人会说,《证券法》没有“大小非”违规减持行为的处罚规定,而且《证券法》出台时还没有“大小非”减持的问题,那么不正属于《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之列吗?证监会完全可以对“大小非”减持这种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这观点有一定道理,可别忘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指导意见》已经涉嫌国家公权力对私权的粗暴干涉,你还想对“大小非”严格按照合同行使权利的行为施以行政处罚?



    故此,不管是吃螃蟹的宏达股份两“大小非”,还是日后效法的其他“大小非”,证监会似乎都找不到处罚的理据。



    可以想象得到,4月29日出逃的两个“大小非”,事先应已对《指导意见》作了透彻的研究或咨询了律师,也几乎可以肯定更多的效法者将会陆续出现。如果证监会加以处罚,将可能面临被推上被告席的尴尬。



    其实,《指导意见》出台后,我与同事即讨论过是否会有“大小非”起诉证监会,考虑到制定《指导意见》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在行政诉讼案件受理之列,再考虑到《指导意见》没有违反的处罚规定,那么有没有“大小非”根本不理睬《指导意见》?真的有胆大包天的“大小非”出现,证监会该怎么办?没想到一周后就出现“宏达减持事件”。



    违规减持宏达股份事件是否会对股市构成强大冲击?



    再说句法律之外的题外话,大家都很清楚,数量庞大的“大小非”们正盯着证监会如何处理该事件,如果证监会不作处理,或迟迟不见处理结果,“大小非”的下一步行动是大家都能想象得到的,股市是否会再次面临“大小非”减持的强大冲击?



    宏达股份违规减持事件带给证监会的思考



    毫无疑问,《指导意见》的出台,对饱受深套之苦的广大股民无疑是福音,但是,谁来维护已支付了股改对价“大小非”们的合法权益(可能不一定是合理利益,但大家共同制定的游戏规则应该得到尊重。)



    再说,这次可以通过《指导意见》撕毁股改协议,下次会不会出于其他目的,出台其他指导意见撕毁其他协议呢?这次的《指导意见》有利于市场止跌,下次的指导意见会不会成为管理层打压市场的工具?对于A股市场参与者来说,政策多变的风险远大于股票本身的风险,这样一个市场,又谈何价值投资呢?A股市场短期投机行为还算是不理性的行为吗?



    依法治市的课题证监会无法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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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咖啡客(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 18:00:00
    咖啡客(游客)时寒冰错了,这两家敢于减持的股东是中国股市的勇敢者,而证监会才是违背契约的。这次是情大与法,政治干预股市,机构煽动民粹维护泡沫市产生的救市和上涨。
    其实大部分股民都知道中国的股票不值那么多钱,他们没信心,长期的政策市让人们又不相信真实的市场。所以,他们不敢以是市场规则做事。
    时寒冰若真是好人,应时时提醒股民注意中国股市的泡沫,在估值偏高的情况下注意持币而不是持股。否则会被机构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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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老散(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3 17:07:00
    老散(游客)时先生目光敏锐,人格高尚。是不可多得的当代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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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爱看你的博(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2 15:32:00
    爱看你的博(游客)衷心祝福先生五一劳动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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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555(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5-1 8:55:00
    555(游客)这算什么!看看我们的国企改革,就好像你找个保姆,她把你家收拾干净了,这家就变成她的了,其他职工下岗,财富一个人拥有,成本全社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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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水龙吟(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9:58:00
    水龙吟(游客)很罚,罚他个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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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wowo(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9:45:00
    wowo(游客)祝您节日快乐!泡杯茶,养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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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tqsy(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7:47:00
    tqsy(游客)谢谢先生,祝你五一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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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东海居士(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6:44:00
    东海居士(游客)大小非是衰民亡国之策!示民以奸怍设局可利、陷亿万民众于水火、民心从此失古失仆失衡!危矣!大小非名不正言不顺!万人怒必败之、它从根本上动摇了国家的根基、严重不公、天怒人怨毁矣!大家回亿一下毛泽东当年看白毛女的心情便知、、、、、、祸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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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散户(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5:30:00
    散户(游客)老师辛苦了。早盼脱离苦海、老天容猪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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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888(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5:12:00
    888(游客)祝时先生“五一”节快乐!好好放松一下 ,好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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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豪士(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4:31:00
    豪士(游客)为制度的不健全悲哀!为你的爱民之心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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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636668(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3:40:00
    636668(游客)谢谢先生,祝你五一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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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小股(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3:19:00
    小股(游客)也祝你五一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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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小荷(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3:01:00
    小荷(游客)谢谢寒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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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板栗(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2:56:00
    板栗(游客)祝愿大家早日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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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li(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2:34:00
    li(游客)支持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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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容容(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2:33:00
    容容(游客)每5分钟念一次: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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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拯救大兵“宏达”惨遭大小非暗算
    XZF(游客)发表评论于2008-4-30 12:04:00
    XZF(游客)原来如此,幸亏没追高,不然不是搭上了最后一班通往地狱的地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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